第二阶段的Job Keeper已经于9月28日正式施行,此次更新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0年9月28日到2021年1月3日,第二阶段为2021年1月4日到2021年3月28日。要想成功申请到第一阶段的补助,企业需要在2020年10月1日到10月30日之间检查并确认其真实的营业额下降情况,并递交给ATO。
这次的更新不仅降低了补贴额度,更提高了申请门槛。许多朋友对其中的细节存在疑惑,今天OBP会计师和理财师事务所将为大家逐一了解此次Job Keeper 2.0版本的更新细节,帮助大家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申请资格。

JobKeeper二期总览
目前的Job Keeper补贴无论员工是全职,兼职或者临时工,都可以领取每两周$1,500补贴。Job Keeper 2.0版本下,补贴将依据员工的平均每周工作时长分为两个等级。平均每周工作时长大于20小时的员工可领取Tier 1的补贴,平均每周工作时长小于20小时的员工可领取Tier 2的补贴。具体情况见下表:
补贴金额(每两周) | Tier 1 | Tier 2 |
2020年9月28日到2021年1月3日 | $1,200 | $750 |
2021年1月4日到2021年3月28日 | $1,000 | $650 |
如何判断每周
是否超过20小时呢?
平均每周工作时长的计算方式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
- 28天测试期 首先您需要选取计算平均每周工作时长的测试期,这个测试期为28天。不同雇主或雇员的测试期会因为工资支付周期的不同而不同,例如您每周五给员工发放工资,该工资涵盖的是该员工截止本周周三的工作,那么该员工的支付周期截止至周三,而不是支付工资的周五。你可以选择以下任一一个周期作为你的测试周期:
- 2020年3月1日前的最后一个28天工资发放周期
- 2020年7月1日前的最后一个28天工资发放周期
- 80小时门槛 当确认了计算平均工作时长的测试区间,您还要确认究竟哪些时长可以纳入工作时长进行计算。ATO允许计算的工作时长包括:
- 您实际的工作时长
- 您带薪休假的时长
- 带薪公共假期的时长
如果您的平均每周工作时长因为以下一些原因没有达到20小时每周,那么您可以考虑采用替代测试周期(Alternative Reference Period)来满足要求
- 如果员工在3月之前或7月之前的28天工作时长少于80小时,但这两周期并无法代表其正常的工作时间,那么您可以选择3月之前或7月之前最近的一个您觉得可以代表您正常工作时长的28天测试期。例如您在3月或7月之前因为家庭原因休了无薪假期,致使您的28天工作时长小于80小时,那么您可以选择3月或者7月之前的最近的一个可以展现真实工作时长的28天测试期进行计算。
- 如果员工是3月或7月前入职的,其3月或7月之前并没有完整的28天工作时间或根本没有实际收到工资,那么您可以选择3月1日或者7月1日之后的第一个28天工作区间作为您的替代测试期
- 如果您的生意在3月或7月前变更了所有者(可以是集团内部的变更),致使您在测试期中期才参与经营该生意,那么您可以选择从您开始接手之后的第一个28天周期作为您的替代测试周期。
营业额下降测试
Decline in turnover tests
文章开头我们提到,此次的Job Keeper 2.0分为两个阶段,企业要想成功申请每阶段的补贴,需要分别在这两个阶段开始时通过营业额下降测试。
具体测试标准如下第一阶段:2020年9月28日 – 2021年1月3日 企业需证明其真实的7,8,9月季度营业额比去年同期下降30%以上(营业额10亿以上的企业需下降50%,非营利机构需下降15%)
第二阶段:2021年1月4日 – 2021年3月28日 企业需证明其真实的10,11,12月季度营业额比去年同期下降30%以上(营业额10亿以上的企业需下降50%,非营利机构需下降15%)企业如果没有申请过Job Keeper 1.0,只要满足每阶段的营业额测试,也可以申请领取Job Keeper 2.0的补贴。
每阶段的营业额下降测试也是各自独立的,如不满足其中一阶段的营业额下降测试也不影响企业申请另一阶段补助的资格。
营业额下降
替代测试
Alternative tests
如您的生意在去年7-9月期间尚未开始,或去年同期的营业额数据不能反映您真实的运营情况,致使您无法满足上文的营业额下降测试,那么ATO已经公布了有关Job keeper 2.0的替代测试。欢迎与我们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助您顺利申请Jobkeeper2.0的补贴。
OBP温馨提示雇主注意以下事项
- 确保按时支付员工其对应的补助金额,即使员工本身的工资少于补助金额,也要全额发放给员工。
- 9月28日Job Keeper 2.0开始后,在您每两周支付员工补贴之前,您必须通知ATO每位合格员工所对应的补贴tier。
- 当您通知ATO员工归属的tier后,您需在7天内书面通知每位合格的员工他们所对应的tier。
- 由于7,8,9月季度申报BAS的截止日期在10月末,企业需要在BAS的截止日期前评估其申请Jobkeeper2.0的资格,确保能够满足工资条件(工资条件要求雇主在获得ATO Job Keeper款项之前先向合格的员工付款),避免出现较大的时间差。
OBP温馨提示雇员注意以下事项雇员需满足Job Keeper 1.0的相关要求,包括工作类别,工作时长,法定年龄,永居身份,签证类别外还需注意:
雇员不可以在申请Jobkeeper2.0的同时领取
- 政府提供的Parental leave 或者Dad and partner pay
- 澳大利亚劳工补偿法支付的个人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补助
自雇员工也需满足相关的营业额下降测试,并且保证其不是另一个雇主的permanent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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